
第21章 - 另一類煎熬
原作 (刊於”崙崙的世界”): 2004-08-01
重寫: 2025-06-18
家長照顧弱能子女,已身心疲憊,省政府在提供服務時,往往按章辦事,程序複雜,家長要再接受另一類的煎熬。
崙崙年底(2004)便屆18歲,衡量過他的身心智能,以及殘障程度,他斷沒有可能獨立生活,為了替他提供基本的生活保障,我們代他向省政府人力資源部申請生活津貼,透過電話查詢,知道應該在年屆18歲前四個月,帶備的他出世紙或公民卡,連同卑斯省身份證明書(早在數個月前已在駕駛執照部辦妥),經居住區域內的辦事處,約見就業輔導員,輔導員便進行家訪,證明基本資料屬實後,便獲發傷殘人士身份核實申請書,填妥後交回人力資源部。
那份申請書長達廿三頁,分為三部分。
第一部分,由申請人或其代言人填寫,扼要描述其殘障情況,以及對生活起居、自我照顧和獨立生活方面的影響。
第二部分,由第六頁至十二頁,由醫生填寫。
第三部分,由第十三頁至廿二頁,由評估人士填寫。合資格評估人士包括: 醫生、註冊心理學家、註冊護士、註冊精神科護士、職業治療師、 物理治療師或社工。
因此,通常家庭醫生可填寫第二及第三部分。老實說,前後共十七頁,當中包括不少需要書寫的部分。內容要涵蓋面闊,而且仔細,需要數小時填寫,一般家庭醫生遇著這份申請書,都頗頭痛。
省府會為填寫申請書的專業人士,每部分提供七十五元的填寫費,比對醫生每小時的平均收入,實在是不成比例。
若果申請人沒有相熟的家庭醫生,又或醫生不合作,請你另覓他人填寫,屆時便煩惱之極。
我認為,一些自少便已被確診為嚴重殘障或弱能的人士,或一直都接受兒童廳社區生活服務部服務或監管的人士,根本就無需再重複經歷這繁複的核實手續,理應盡量精簡流程。
在學的弱能青少年,也理應在畢業前透過學校局,接受一次學能及自我照顧能力的評估(那是另一個令人氣餒的故事),情況嚴重者根本無需再做另一次評估。
卑斯省自由黨政府的施政風格非常苛刻,弱能人士都要經過多層核實,才可以獲得服務,服務經費增長緩慢,資源不足,令許多中度或輕度弱能人士,在刻板僵化的標準下,喪失獲得長期服務的機會,家長照顧弱能子女已經身心疲憊,面對政府時,還要再受另一種煎熬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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