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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149章

第149章 - 社工回魂

2026-04-24


第147章《捨本逐末,兄弟鬩牆》一文中提及四不肖分工,挾爸爸往律師行及銀行,擅改財務代理人一事,事前有段小插曲,像是造物主給我的通知,預先減壓,重任社工。

 

爸於五月初入住退休人士宿舍,適應需時,我如常探訪,一周三天,除載他探望媽媽外,初期多陪他在舍內用餐。宿舍只有一名華人舍友,譚女士,是退休女教師,五月初再添了一對華人夫婦,大家都是港人,很快便稔熟起來。

 

月底周四早上,如常往宿舍陪爸爸吃早餐,譚婆婆主動告訴我,昨天在銀行遇見爸爸,我的兄弟,一名白髮男士,以及一名年輕女子。

 

我問爸爸何事,他支吾回答是處理税務,不透露詳情。我曾多次告誡爸爸不要隨便簽署文件,他信誓旦旦答: 「怎會?!」看來嘴硬而已。我傳訊五弟詢問何事?他不回覆。四天後的周一下午六點後,收「奪權」電郵,內容不堪。老爸守不住自身的利益。

 

電影橋段居然發生在我這家庭身上,利與權至上,最震驚的是,兄弟們年幼與年長時的言行,反差至大! 父不知子,子懷鬼胎。

 

太太幼慈安慰我,來日方長,勝負未知。先弄清楚事情脈絡,再謀對策。

 

同時,為表明我家不參與他們的敗行,我不回應「奪權」電郵,只公事公辦,不相往來,至今基本如是。

 

當下回過神來,我的社工訓練「回魂」,動手處理這突發事,做法如下。

 

首要是為事件定性,先與四弟討論,弄清始末。原來早於媽媽出現腦退化時段,「不肖」們各自追問爸爸及四弟,要求知道雙親的存款數額,又埋怨四弟沒有考慮把存款增值,後又指責我,爸爸的退休宿舍月租太貴等等。

 

牽涉耆英財務及住宿安排,可歸類為虐待老人個案,我便循此方向,尋求協助。

 

慣為社工,凡糾紛,盡早備案為上。首先寫出事發情況,案主的困難及躭憂,衍生的具體問題,按重要性排列,每次陳述,故事內容統一全面,免遺漏,並查詢最重要的問題。

 

找出有關的諮詢組織,包括公營機構、志願團體。致電或上網,精要陳述重點,尋求轉介。每次記下談話重點,接觸人士姓名,職銜及聯絡方法。

 

確定轉介機構後,個别接觸查詢,獲接納的話,通常個案會交由專人處理,再約時間跟進。

 

本地虐老個案,分三類,刑事,生活剝削(乏照顧,或嚴重不足),財政剝削。刑事交警方,如傷害、偷搶。生活剝削交各區衛生局,由社區經理(護士)跟進及出訪。財政剝削一類,交由公共監護及信託辦公室處理。

 

諮詢機構建議我先親訪銀行,查明有沒有違法或違規行為,並與家醫及老人專科醫生聯絡,檢測爸爸的判斷及自理程度,能否自決。

 

跟進過程如後。(一) 銀行確認當天曾詳細查詢爸爸同意更改代行人的因由,確認全部符合程序。(二) 向PGT舉報。(三) 老人專科確認爸爸患上腦退化症,但屬初階,仍具財務自決能力,所簽文件有效。診所會保存我提供的文件記錄(事發日期及重點),以及今日的醫療記錄,以備日後呈堂。

 

PGT按慣例,半年後立案保障媽媽的權益,從此五弟需先獲批准,才能處理財務。原因是,(一)奪權時媽已不能自理財務,需受保護。(二)五弟隱瞒四弟及我,私下與爸爸更改財務代行人,可疑。事因2013年及2015年,我們兄弟三人曾先後在兩份法律文件上簽名,代雙親執行簡易的財務及護理任務。

 

後回想,打擊之餘,領悟到人生本是一個深度課程,經風浪始知海之浩瀚,同時,礁石處設有明燈,不至擱淺翻船。

 

由2019年起政府代爸媽把關,我暫可放下這塊心頭大石,三月另一塊更大的石,掉了下來。

Registered Clinical Counsellor
Psychology Today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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